即期信用狀的開狀費用、額度與利息
AYA 您好,
請教您,若賣方要求買方開立即期信用狀,但信用狀有效期限需為 60 天到 90 天不等 ( 因怕出貨來不及 ),這樣是不是買方須負擔相當重的利息費用,而且也會影響到銀行額度的運用?
謝謝您,您的部落格令我獲益良多!
Celia
AYA 的答覆如下:
這個問題應該要分三個部分來說明:
1. 開狀手續費 : 開狀時銀行都會酌收手續費,通常是以 90 天或三個月為一期,例如你若與銀行議定的手續費是開狀金額的 1%,那麼信用狀有效期 ( expiry date ) 若是 90 天以內,銀行就會收你 1% 手續費,如果你的有效期是 91 天 – 180 天,那銀行就會收你 2% 手續費。
2. 開狀的額度:信用狀的開狀額度是開狀時就佔用的,例如你的額度是 100 萬美金,那你若開出 60 萬美金的信用狀,就只剩下 40 萬美金的開狀額度可使用。如果信用狀的 39 條有關數量與金額的部分你有正負 10% 的公差許可的話,那你開出的 60 萬美金就會被視為 66 萬 ( 60 萬+10% ),所以就只剩下 34 萬美金的額度可使用。
3. 利息 : 信用狀的利息通常是受益人 (賣方) 出完貨並於文件到達開狀銀行,經審核無瑕疵後,開狀銀行付出貨款才開始起算,不是開出信用狀那天就開始計算,所以利息跟信用狀的有效期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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